| 公告事項: |
一、制定機關:雲林縣政府。
二、制定依據:地方制度法第19條。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雲林縣全球資訊網」─「政令宣導」─「法令
規章」─「地方法規」─「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law.yunlin.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告之次日
起5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府建設處(工商行政科)
(二)地址: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
(三)電話:(05)552-3451
(四)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因情況急迫,依法務部106年2月13日法律字第1060350206號函意旨,有訂較
短期間之必要,爰本案預告期間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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