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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11.02 14:3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雲林縣各鄉鎮市推展家戶聯防警鈴連線經費補助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7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92 府民調字第9201000940號
法規體系: 民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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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雲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年度施政計畫辦理。


二、目的:
    基於維護民眾居家生活,防制竊盜,打擊不法份子,推展家戶聯防警
    鈴連線,以達到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


三、補助對象:
    補助裝設地區,本縣境內以警政單位建議之治安較差地區為優先補助
    對象,並由各鄉鎮市公所調查填報本府辦理。


四、補助原則:
    申請裝設之家戶,需以五戶以上連接,公寓大廈則以同一棟大樓為限
    ,已申請裝設過之家戶不得再提出申請裝設,惟對於以前年度已提出
    申請未獲補助者,如仍有裝設意願再提出申請之家戶,應優先考量。


五、補助標準:
    依各鄉鎮市需求多寡並參酌各鄉鎮市公所往年執行績效,及配合預算
    編列金額,按申請比例核配補助之(每戶最高補助貳仟元)。


六、申請程序:
    由本府函請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會同轄內警察單位,調查轄內各村里、
    社區民眾申請裝設意願,並依格式於期限內填報本府民政局彙整,參
    酌本要點優先順序辦理。


七、所需經費:
    家戶聯防警鈴連線費用,由本府編列預算酌予補助外,各鄉鎮市公所
    得編列預算配合辦理。


八、本要點自即日起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