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雲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規範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公立幼兒園(以下簡稱各園)
一百零五學年度招生事宜,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各園應設置招生委員會,辦理幼兒招生相關事宜。
三、本注意事項所稱新生,係指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得申請就讀幼兒園之幼兒。
四、各園作息時間如下:
(一)入園時間:上午七時三十分以後(各園均應安排教保服務人員照顧幼兒)。
(二)教保時間: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含週三)。參加各園之課後照顧者,教保時間為下午
四時至五時三十分間,但可依各園情況延長教保時間。
五、各園一百零五學年度辦理招生時間表如下:
(一)各園招生公告:各園應將招生公告內容報本府備查後,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
九日至一百零五年五月十三日公開招生。
(二)申請登記日期、地點、方式: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十六日至一百零五年五月
二十日,上課日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止,在各園(指定地點)受理登記,家長
亦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登記。但於截止登記後,尚有缺額之幼兒園,應持續
辦理登記招生作業。
(三)新生人數超出招收名額時,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在各園辦理公開抽
籤。公開抽籤後,各園隨即公布錄取幼兒名單,並書面通知全部申請家長。
(四)報到日期: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九日前,各園視作業需要得自行調整。
(五)註冊日期: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七日前,各園視作業需要得自行調整。
(六)第一次招生後如尚有缺額,各園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十八日前辦理第二次
入園登記,並應持續招生。
(七)各園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十五日前將各園錄取入園幼兒名冊登錄全國幼生
管理系統。
六、申請登記資格:
(一)基本資格:應設籍或居留本縣。
(二)年齡:
1.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二日至一百零二年九月
一日出生),各園均得招收。
2.二歲以上至未滿三歲幼兒(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二日至一百零三年九月一日
出生),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申請登記人數滿五名(含)以上並經本府核定始得
成班。
3.適齡國小兒童經本府核准延緩入學者。
七、入園申請登記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申請登記卡:由各園提供;申請登記入園時須經家長簽名蓋章始得受理。
(二)戶口名簿正本,正本驗後發還。
(三)居留本縣外籍華僑幼兒,須檢附護照或居留證正本,正本驗後發還。
(四)優先入園者,檢附第九點相關證明文件。
八、登記限制及錄取規定如下:
(一)每位幼兒申請登記入園以一園為限,登記二園(含)以上者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格;已
錄取者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
(二)各園不得劃分學區及採用測驗、口試或其他甄選方式,作為藉以錄取或限制、拒絕登
記入園之依據。
九、優先申請入園資格、審核及有關事項:
(一)除於前一學年度已就讀該園之幼兒及符合登記資格之學校教職員工子女(各園得依第
十點錄取順序之規定進行調整)得先予入園外,為照顧弱勢族群,凡符合下列各目之
一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之不利條件幼兒,應予優先入園:
1.低收入戶子女(低收入戶證明)。
2.中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證明)。
3.身心障礙幼兒(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影本,或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核發之證明文件,正本驗後發還)
4.原住民(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正本驗後發還)。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特殊境遇家庭核定文件)。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父或母身障手冊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二)為顧及身心障礙幼兒就學權益,班級數一至二班之幼兒園應控留普通幼兒名額三名,
三班(含)以上者應控留普通幼兒名額六名,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三十日至一
百零五年九月十五日間,無身心障礙幼兒申請入學時,應開放申請入園名額或通知備
取之幼兒報到。
(三)各園每招收一名身心障礙幼兒,輕度者得減招一名,中度或重度者,得減招二名幼兒。
十、各園除依本注意事項第九點錄取優先入園幼兒,其餘依下列規定辦理抽籤錄取作業:
(一)申請入園幼兒人數未超出招收名額,一律免抽籤即錄取。
(二)申請入園幼兒人數超出招收名額,依本注意事項辦理抽籤作業者,其錄取順序以滿五
足歲者(即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二日起至一百年九月一日止出生者)優先,次順位
依序為四足歲、三足歲。
十一、各園應以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抽籤入園,及抽出備取者若干人。
十二、各園對申請入園幼兒之資格,應依本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審核並造冊,於抽籤當日將登
記入園幼兒名冊公布於抽籤場所。
十三、入園登記卡,由各園自行設計、印製;申請登記卡、籤卡、抽籤名冊、錄取名冊應存
園一年備查。
十四、各園招收之名額,應確實遵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辦理,不得超額錄取;另招收之
幼兒年齡編班應符合同法第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未報本府同意者,其二歲以上未滿
三歲幼兒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編班。
十五、各園招生公告內容應包括:核定招收幼兒數、招生名額、作息時間、申請登記日期、
地點、方式、登記資格、優先入園資格、應繳證件、抽籤日期與地點、報到與註冊日
期、缺額遞補方式及其他重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