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本標準依據下水道法第二十五條及雲林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標準之水質項目及限值如附表。
前項附表除氫離子濃度指數為一定範圍外,均為最大限值。
本標準未規範之水質項目以放流水標準為上限。
第三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