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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11.02 15:1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雲林縣立田徑場使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5 年 03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府體活一字第1150200036號
法規體系: 教育類
全文檔案: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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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要點依雲林縣立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二、雲林縣立田徑場(以下簡稱本田徑場)提供使用之區域如下:

(一)主場地:須申請使用。

(二)周邊廣場及籃球場:免費開放民眾一般使用及申請特定使用。

前項申請,須向雲林縣立體育場(以下簡稱管理機關)提出申請並繳交各項費用,其收費標準如附表一。

前項場地使用與租借管理收入應解繳縣庫。

三、使用本田徑場應遵守事項,如附表二。

四、本要點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