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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雲林縣建築物工程造價標準表
民國 104 年 10 月 02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構  造  類  別

單  位

單 價(元)

鋼骨或鋼筋混凝土(五層以下)

平方公尺(㎡)

5,500

鋼骨或鋼筋混凝土(六~十層)

平方公尺(㎡)

6,600

鋼骨或鋼筋混凝土(十一~十五層)

平方公尺(㎡)

9,600

鋼骨或鋼筋混凝土(十六~二十層)

平方公尺(㎡)

10,300

鋼骨或鋼筋混凝土(二十一層以上)

平方公尺(㎡)

11,500

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

平方公尺(㎡)

4,300

磚造

平方公尺(㎡)

3,100

木造

平方公尺(㎡)

3,100

磚木造

平方公尺(㎡)

3,100

磚石造

平方公尺(㎡)

3,100

鋼鐵造有牆者

平方公尺(㎡)

3,900

鋼鐵造無牆者

平方公尺(㎡)

2,700

附註:
一、本表為雲林縣政府收取建造執照規費與罰款之核算依據,其內容不包括水電及建築設備。

二、雜項工作物之造價,以實際施工所需之工程費用,由起造人或設計人覈實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