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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雲林縣政府採購作業程序
民國 106 年 09 月 29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一、雲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提升採購行政效率,統一採購作業流程,並降低採購錯誤態樣,特訂定本程序。
 
二、雲林縣各鄉(鎮、市)公所及本府所屬機關得參酌適用本程序之規定。
 
(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