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雲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與台塑企業建構透明、誠懇及負責之制度化溝通平台,以追求雙方和諧、合作及共榮,特建立「雲林縣政府與台塑企業溝通平台」(以下簡稱溝通平台),針對雙方關切議題,諸如建廠、工安、環保、消防、農業、交通、衛生、水利、教育、建設及其他重大議題進行溝通協調,共同討論並提出切實可行方案,特訂定本要點。
二、溝通平台成員,由台塑企業與本府相關單位組成,並置召集人二人,由本府副縣長及麥寮管理部督導公司總經理兼任,置副召集人二人,由本府建設處長及麥寮管理部副總經理兼任,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府建設處工商發展科長兼任。
三、溝通平台作業方式:
(一) 會議時間:原則上每三個月開會一次,惟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得予增減開會次數。如任一方有正當理由無法順利召開會議時,得順延另擇適當日期再行召開。
(二) 會議地點:原則上於雙方處所各輪替一次。
(三) 會議議題:有關台塑企業麥寮廠區建廠、工安、環保、消防、農業、交通、衛生、水利、教育、建設及其他重大等議題;並於開會前一個月,由雙方先將議題研議後確定。
(四) 會議程序:由召集人召集並主持,召集人因故無法召集或主持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
(五) 出席人員:本府各局處首長及相關縣府人員、台塑企業由麥寮管理部督導公司總經理為代表,另加上總管理處、麥寮管理部及各公司駐麥寮總經理室經營主管或相關人員,雙方並得視討論議題之重要性與必要性,調整出席主管層級。
(六) 會議結論:由執行祕書製作會議紀錄並經雙方確認無誤後函發雙方。
(七) 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得依溝通平台會議結論修訂之。
(八)本要點之實施係為建立雙方溝通之平台,任何行政作業均應符合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