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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雲林縣健康活動參與平台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10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府計研一字第1133012311號函
法規體系: 計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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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雲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有效管理及運用各界支持雲林縣健康活動參與平台之捐款,推動本縣縣民運動,特設立雲林縣健康活動參與平台捐款專戶(以下簡稱本專戶),並訂定本要點。

二、 本專戶主管機關為本府。

三、本專戶之收入來源如下:

(一)  民間捐款。

(二)  本專戶之孳息。

(三)  其他收入。

四、本專戶之支出用途及範圍如下:

(一)  採購雲林幣供本平台之健康學分兌換獎勵。

(二)  採購雲林幣或健康類獎品供本平台競賽獎品。

(三)  有關本平台運作所需其他支出。

五、  本專戶以政府所定之會計年度為其會計年度;其會計事務之處理,應獨立計算,依照政府會計作業規定辦理。

六、本專戶之收支運用情形及積存數額,由本府每年徵信公告之。

七、有關捐贈事項,應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