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五月十六日雲林縣政府(76)府祕法字第 41361 號
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九月六日雲林縣政府(79)府祕法字第 84570 號令
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八月十日雲林縣政府(84)府建土字第 97390 號函
修正發布附表
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九日雲林縣政府八七府秘法字第 870010979
9 號修正發布第 28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一日雲林縣政府八八府秘法字第 880005604
3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原名稱:雲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
拆遷補償辦法)
6.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雲林縣政府九二府行法字第 9210000388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6、8、9、10、13、15、16、22、26、27、28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雲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31000449 號
令修正公布名稱及第 1、3、4、6、7、9、10、21、28 條條文、第 9
條之附表一~附表三、第 28 條之附表四(原名稱:雲林縣辦理公共工
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
8.中華民國一○八年七月十二日府行法一字第一○八二九○三一九二A號令
修正第九條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及第二十八條附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