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一日八八府秘法字第八八一○○○一二八○號令公布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八八府秘法字第八八一○○○一三二二號令修正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十五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五日九十府行法字第九○一○○○○三五二號令增訂第五條之一、第五條之二、第五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及第十五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四日九一府行法字第九一一○○○○二四三號令修正第四條、第五條、第五條之一、第五條之二、第五條之三、第七條、第十條及第十二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六日九三府行法字第九三一○○○四六二號令修正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及第十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日府行法字第九四一○○○二一○號令增訂第八條之一
7.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日府行法字第九六一○○○○○六號令修正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府行法字第九七一○○○一六七號令修正全文及編制表
9.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府行法字第○九九一○○○二七○號令修正編制表
10.中華民國一○○年九月十三日府行法字第一○○一○○○五五五號令修正編制表自一○○年九月十六日生效
11.中華民國一○○年十月二十一日府行法字第一○○一○○○六四二號令修正編制表自一○○年九月十六日生效
12.中華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府行法字第一○一六○○一九五○號令修正編制表自一○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13.中華民國102年4月17日府行法字第1026001424號令修正編制表自102年1月1日生效
14.中華民國103年5月14日府行法二字第1036002232號令修正編制表自103年5月16日生效
15.中華民國105年3月9日府行法一字第1052900876A號令修正編制表自105年3月16日生效
16.中華民國107年2月7日府行法一字第1072900479A號令修正編制表自106年12月31日生效
17.中華民國107年7月18日府行法一字第1072902824A號令修正編制表自107年7月16日生效
18.中華民國108年9月4日府行法一字第1082903651A號令修正第4條至第10條、19條條文及編制表,並自108年12月25日生效
19.中華民國109年10月30日府行法一字第1092904518A號令修正第5條、第19條條文及編制表自109年12月25日生效
20.中華民國110年11月9日府行法一字第1102910332A號令修正編制表自110年12月25日生效
21.中華民國112年9月12日府行法一字第1122909357A號修正第4條、第5條、第10條、第19條條文及編制表自112年12月25日生效
22.中華民國113年10月1日府行法一字第1132910075A號令修正編制表自113年12月25日生效
23.中華民國114年9月17日府行法一字第1142909587A號令修正第6條條文
24.中華民國115年4月14日府行法一字第1152907082A號令修正部分條文及編制表,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25.中華民國115年5月27日府行法一字第1152907941A號令修正部分條文及編制表,並自115年2月1日生效
26.中華民國115年9月14日府行法一字第1152910165A號令修正編制表,並自115年10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