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2年4月23日92府教體字第920400297號函頒訂
2.中華民國93年5月21日府教體字第0930402600號函修訂
3.中華民國94年6月7日府教體字第0940403227號函修訂
4.中華民國97年9月15日府教體字第0970406677號函修正第九點
5.中華民國100年3月4日府教體字第1000401933號函修正第三點及第四點
6.中華民國100年8月1日府教體字第1000407807號函修正第三點
7.中華民國113年9月10日府教體一字第1132445008號函部分規定修正
8.中華民國114年6月19日府教體一字第1142432537號函修正第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