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5年10月23日雲林縣政府府人考字第 0951203254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6 點及「雲林縣政府受理性騷擾申訴及處理標準作業
流程圖」;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97年6月17日府人考字第 0971201248 號函修正全文
3.中華民國105年5月23日府人考一字第1053105113號函修正全文
4.中華民國108年11月27日府人考一字第1083110263號函修正第五點
5.中華民國110年1月15日府人考一字第1103105463號函修正第五點、第十六點,並自110年1月1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3年6月28日府人考一字第1133112178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