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2年7月22日雲林縣政府府社幼字第 9206001494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95年12月21日雲林縣政府府社幼字第 0950608607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96年6月11日雲林縣政府府社幼字第 0960604291 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98年2月27日雲林縣政府府社幼字第 0980602315 號函修正;並自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雲林縣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實施要點)
5.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府社幼一字第1062625811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107年5月21日府社幼一字第1072618753號函修正第10點
7.中華民國107年11月15日府社幼一字第1072646009號函修正第10點
8.中華民國110年11月22日府社幼一字第1102660597號函修正第4點
9.中華民國112年3月1日府社幼二字第1122615339號函修正第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