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88年7月9日88府社資字第8806004376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91年3月19日91府勞福字第9115000505號函修正第3點至第7點及第12點
3.中華民國103年3月10日府勞福字第1036500559號函修正名稱及第1點至第8點、第10點並刪除第12點(原名稱:雲林縣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補助作業要點 )
4.中華民國103年9月22日府勞福一字第1036514869號函修正第3點至第6點
5.中華民國104年3月5日府勞福一字第1046503620號函修正第5點
6.中華民國107年1月25日府勞福一字第1073401484號函修正第4點、第10點
7.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府勞福二字第1103416160號函修正第7點,自110年6月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