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9年3月1日府勞動字第09915009051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1年6月11日府勞動字第1011503361號函修正第3點
3.中華民國102年4月18日府勞動字第1026505235號函修正第3點及第4點
4.中華民國111 年1 月25 日府勞動一字第1113406658 號函修正第3 點、第4 點、第9 點
5.中華民國111 年4 月29 日府勞動一字第1113413916 號函修正第3 點
6.中華民國113 年1 月24 日府勞動一字第1133406934 號函修正全文
(原名稱:雲林縣防制就業歧視暨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