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0年10月8 日雲林縣政府(90)府工都字第9014300467號函訂定發布全文6點
2.中華民國94年5月9 日雲林縣政府府城規字第0942700669號函修正發布全文5點
3.中華民國97年10月24日雲林縣政府府城工字第0972701299號函修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98年1月1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8年8月6日府城工一字第1083607086號函修正第3點
5.中華民國110年6月8日府城都一字第1103610453號函修正全文5點,並自110年6月21日生效 (原名稱:雲林縣都市設計審議作業程序)
6.中華民國114年9月9日府城都一字第1143615629號函修正第3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