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4年7月7日府行法一字第1046003126號令發布(第4條第2項、第5條第1項第9款及第3項依教育部104年9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040085849號函無效)
2.中華民國105年4月28日府行法一字第1052901575A號令修正第四條及第五條
3.中華民國108年4月29日府行法一字第1082901876A號令修正全文(第7條第2項經教育部108年7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53585號函告自104年7月7日起無效)
4.中華民國109年5月25日府行法一字第1092902384A號令修正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