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華民國105年12月9日府財產一字第1052205224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12年5月2日府財產一字第1122206520B函修正全文及名稱
(原名稱:雲林縣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要點)
3.中華民國112年5月22日府財產一字第1122206999B號函修正第四點
4.中華民國113年9月10日府財產一字第1132209890B號函修正第四點、第六點
5.中華民國114年9月15日府財產一字第1142210073B函修正第七點、第八點
6.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府財產一字第1152207262B號函修正第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