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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雲林縣建築工程必需申報勘驗部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6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3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府建管一字第1143912634號 函
法規體系: 建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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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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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2年6月10日府工建管字第9214500348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1年4月9日府建管字第1010301274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5年1月27日府建管二字第1053901670號函修正名稱(原名稱:雲林縣建築工程必須申報勘驗部分作業要點)及第4點附表
4.中華民國106年12月29日府建管一字第1063926600號函修正第3點
5.中華民國108年2月11日府建管一字第1083903011號函修正第3點及第4點附表
6.中華民國114年3月5日府建管一字第1143912634函修正第3點,自114年5月1日生效